市困难家庭求职补贴

2017年12月12日   点击人次: 9444   

沈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申请日期:每年3月份

(请同学们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 一、补贴对象

1.国家统招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沈阳学籍、有就业愿望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本人残疾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3.具有沈阳学籍、有就业愿望的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 二、补贴标准

求职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三、申请材料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内容应明确毕业生系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并注明毕业时间、学历后加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公章;(由就业指导处统一开具)

3.民政部门颁发并正在领取保障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需持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审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打印并填写《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审批表》。请到我们网站http://jy.lnutcm.edu.cn/home 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

☑  四、注意事项

1. 银行卡号请填写至毕业后两个月内不会有销户变动的中国建行卡号,防止后期补助无法打款。

2. 具体要求详见当年下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