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 点击人次: 3740
辽宁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招募入驻企业(项目)通知
“有颜值、有高度、有深度”的辽宁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落成啦!
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我校师生创新创业,积极发挥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的引领、培育、孵化作用,我校决定在新建成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项目)提供办公场地,现面向我校创业者或团队征集入住创业企业(项目)。
一、入驻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入驻申请人必须为创业项目的负责人或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辽宁中医药大学在校学生。
2.创业企业(项目)应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或商业模式的创新。
3.无知识产权纠纷,具备一定成熟性,且应有完整的商业(项目)计划。
(二)直接入驻条件
在省级以上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在学校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有产品并取得营业执照。具备条件之一即可。
(三)优先入驻条件
获得各类创业基金资助、在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励者优先。
二、入驻期限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可申请入驻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基地服务
凡入驻企业(项目),基地将逐步提供如下服务:
1.免费提供办公室、洽谈培训等公共空间;
2.提供办公桌椅、宽带、电话接口、文件柜等公共办公设施。
3.及时传达有关科技政策信息,并提供政策、管理、财务、市场、营销、法律、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咨询;
4.适时组织企业开展工商管理、税务登记、政府财税扶持政策、法律、专利、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吸引投融资等企业开办及运营方面的知识培训;
5.配备创业导师,进行专门指导和个性化服务;
6.定期或不定期开设专业讲座、论坛、交流沙龙等活动。
四、入驻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中医药大学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和《辽宁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汇总表》(见附件,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
(2)创业项目简介(1000字左右,有产品的附1-3张照片);
(3)申请人简历、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已注册公司的),已经上交的不必重复上交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的企业(项目)进行评审。
3.入驻。就业处与通过评审企业(项目)签订《入驻协议书》,并为其安排办公场地。其日常管理按照《辽宁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请方式
请有意者于2019年3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一份至机关楼1123办公室,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送至邮箱:928679731@qq.com;主题标明:申请入驻孵化基地。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31203464 13654051668
辽宁中医药大学就业指导处
2019年3月5日